为贯彻落实《阿坝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本专科课程过程性考核的指导性意见》(阿师院〔2021〕226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美术学院课程教学改革,更加全面地评价学生的学习活动与学习效果,严格课程过程考核, 完善教学质量控制,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建立健全多元化过程性考核评价体系为目标,通过过程性考核改革,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的管理,丰富考核的内容和形式,注重学生学习过程考查和能力评价,发挥过程性考核的导向作用,引导学生关注学习过程,注重学习能力培养,全面提升课堂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综合性原则。课程考核只是手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才是目的。考核应包含对学生所学理论知识、技能以及各种能力、态度、情感等的综合评价,帮助学生有效控制自己的学习过程,增强自信心和成就感。
(二)科学性原则。课程考核应当依据教学大纲及课程特点,设计多样性过程性考核形式,重视能力培养,同时不忽视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训练与指导,难易适度。
(三)可靠性原则。过程性考核成绩的构成多样,除期末考试外的所有评价结果都可纳入过程性考核成绩。考核成绩要有记录,有案可查。任何人不得随意送分,以确保成绩取得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三、基本形式
过程性考核主要是教师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评价、指导与反馈。课程过程性改革的形式如下,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形式。
(一)课程作业。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安排和学习测评的要求,对学生完成作业(包括课堂作业和课外作业)的数量和质量进行评阅,并及时指导与反馈。课程作业的次数根据课程特点和学时,由任课教师自行设定。
(二)课程论文。任课教师依据课程特点,指导学生查阅相关文献及资料,针对各专业领域撰写课程论文,根据学生完成质量进行评价与反馈。
(三)实验报告或调查报告。实践教学根据教学大纲、课程特点、所要达成的教学目标等要求,指导学生运用知识进行理论验证或制作设计的活动,包括课程实验、调查报告、综合训练、制作设计等教学活动。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在实践教学活动中的综合表现进行指导与反馈。
(四)阶段测验(章节测验)。根据课程阶段性学习测评需要而专门设计的阶段测验(章节测试),任课教师依据所制定测验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进行评阅,并根据学生完成质量进行评价与反馈。
(五)教学参与度。线上课程学习、课堂学习指课程教学实施过程中,对学生学习过程的综合评定(如线上课程学习、学习态度、听课情况、师生教学互动等)。任课教师可根据课程的实际情况设计线上课程学习内容以及设计课堂提问等,并及时对学生学习情况给予指导和评价。学生课堂考勤情况在过程性考核中按照《美术学院课堂考勤记录表》的要求实行扣分制,课堂考勤记录表在课程教学任务结束后复印一份交该班班主任存档。
(六)专题讨论或团队作业。课堂讨论、专题讨论指教学过程中,要求学生在指定时间对课程的重点、难点内容集中进行的课堂或网上专题讨论,学习小组专题讨论等。任课教师可根据学生的参与、发言、发言提纲记录、团队作业等情况,进行指导、评价和反馈。
(七)学习笔记。指学生在课堂学习中的专注度、认真程度以及应用网络教学平台等资源课外学习的广度及深度在学习笔记中予以体现,任课教师对学生的笔记给予评价和反馈。
四、基本要求
(一)多样化要求。各门课堂教学课程的过程性考核原则上应至少包含3种考核形式,且每学期考核次数不能少于 3 次(其中学分≧4 的课程其考核次数不能少于 4 次)。同一门课程不同任课教师的教学班其过程性考核实施方案原则上应一致。
(二)阶段性要求。过程性考核必须在课程教学过程中有序进行,不能集中在期末进行。每次考核结束后,应及时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提交成绩。所有过程性考核的资料都必须全部或抽样存档,电子资料必须全部存档。
(三)可靠性要求。每门课程所有任课教师组成课程组,课程所在教学单位为课程组指定一个负责人,负责人是课程过程性考核组织责任人,任课教师是课程过程性考核直接责任人。课程组需在开课前根据教学大纲研究并确定过程性考核方案和具体的考核形式,并在考核过程中统一实施。课程的过程性考核要防止随意性,不得将过程考核作为向学生无依据“送分”的手段,确保平时成绩取得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四)改进性要求。课程考核结束后,任课教师应按照《阿坝师范学院课程考核与成绩评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包括过程性、终结性考核结果进行分析总结,填写《阿坝师范学院成绩分析表》。成绩分析必须涵盖考试知识点覆盖面分析、难易度分析、成绩分析、学生平时学习情况分析、学生对知识点掌握情况分析、存在的不足和今后努力方向六个方面。教研室必须对课程《成绩分析表》进行审阅,确保分析质量。对敷衍了事、责任心不强的教师责令其改正。
五、组织与实施
(一)在开课前各教研室要组织课程组及任课教师根据教学大纲和课程特点研究制定过程性考核方案。考核方案由各教研室组织研究论证,报学院审批。所有考核方案由教科办汇总后报教务处备案。根据课程特点,课程教学大纲可作相应调整。
(二)过程性考核方案一经确定,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既定方案执行。每学期开课后一周内任课教师向学生公布过程性考核方案具体内容。在具体执行中可以微调,若调整太大,则必须由课程组或任课教师提出申请、经教研室审核、学院批准后执行。
(三)在每学期期中、期末教学检查中,重点检查各门课程过程性考核资料、成绩评定、《成绩分析表》分析情况,对未严格落实、质量不佳的下发整改通知书;对拒不落实、执行不力、疏忽失职等情况予以通报;对构成教学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过程性考核改革的执行情况纳入教师岗位考核。
六、其它
(一)本细则依据学校本专科课程过程性考核改革的指导性意见,自 2021 年秋季学期开始施行。
美术学院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