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阿坝师范学院教务处关于2017年选送我校优秀专科学生跨校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教务〔2017〕32号文件的要求,经美术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现制定2017年度专升本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成立美术系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工作的实施。
(一)机构设置
1、组长:美术学院院长杨瑞洪教授
2、副组长:美术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孙荣,副院长黄洋
3、成员:刘珂(党总支纪检委员)、马小勇(美术教育教研室负责人)、王安澜(设计教研室负责人与专业导师)、田俊(办公室主任)、张宇(教学秘书)、张雪梅(专业导师),刘少勇(辅导员)。
(二)职责
1、制定2017年跨校专升本院内推荐工作方案;
2、学生报名资格初审;
3、组织、实施学院内推荐工作;
4、承担相关解释工作。
二、选送对象
1.凡在我校正式注册就读的三年制2014级专科学生,均属于本次专升本选送对象。
2.根据教育厅和对口升本院校相关文件精神,各专业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专业毕业生数的5.3%,各学院推荐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15%。(初步推送录取名额见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拟升入本科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生应达到以下基本条件:
1.身心健康,能继续完成学业;
2.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记过及以上处分;
3.学习成绩优秀。前五学期所得总学分不低于110分,且能于2017年7月1日前毕业;
4.自愿申请并参加对口学校组织的“专升本”选拔考试,若批准升入本科阶段学习,承诺不放弃“专升本”资格。
5、截止2017年4月25日上午10时,完清在校期间所有费用。
四、专升本对口院校
美术教育专业对口升入西华师范大学;艺术设计专业对口升入绵阳师范学院。
五、校内免试条件
(一)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原则上可优先推荐或免试推荐,但要占用录取计划。
1.专科学习期间参军入伍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且退役后已完成专科阶段的学习任务;
2.获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须盖有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公章);
3.获“四川省优秀大学毕业生”称号。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在参加对口院校笔试、面试时,具体免试条件及推荐录取办法以对口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符合免试条件的学生应在提交“专升本”申请表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由二级学院在复印件上加盖部门公章。
六、选拔方式及程序
(一)选拔方式
1.学生前5学期成绩及折算办法
前5学期课程成绩折算:所学必修课程成绩的平均成绩x40%。
2.笔试科目内容及成绩折算办法
笔试成绩:语文50分+计算机50分+英语50分=总分150÷1.5(三科考试总成绩转换成百分制)x60%,为本次笔试科目成绩。
3.选拔总成绩:转换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60%+前5学期平均成绩×40%=总成绩100%。
(三)选拔程序
1.拟报名参加考试者于4月24日上午14:00分前,将报名信息电子文件发到张宇老师的邮箱,逾时者不再受理。
(1)每个拟报名参加跨校专升本的学生均须填写《2017年跨校“专升本” 信息推荐表》,并附成绩单以及折算后的成绩(请在本人教务系统打印个人成绩单,并务必加盖教务处公章)。
(2)每个拟报名参加跨校专升本的学生均须如实填写《2017年“专升本”学生诚信承诺书》等相关资料。
(3)以上表格请于4月24日下午16:00前交到美术楼216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核通过后,到财务处缴纳报名费80元,凭缴费单据及其它证明材料到美术楼216办公室正式确认报名,通过考试资格审核的同学,现场领取准考证参加美术学院组织的笔试考试。
七、笔试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2017年4月25日 下午14:00——17:00点。
2.考试地点:美术楼(具体笔试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内容:本次考试内容为《大学语文》《计算机基础》《大学英语》,三门课程合为一份试卷,共计150分,每门课程各占50分。
4.准考证领取:2017年4月25日上午11:00,在214办公室刘少勇老师处领取。
八、成绩与推荐名单公示
(一)成绩公示:
2017年4月 25日公示考试成绩,(成绩公示地点:美术楼宣传展示栏),按照成绩排序作为本次专升本推送依据。
(二)推荐名单公示:
4月26日至4月28日,根据总成绩顺序排位,按照对口院校录取总数的1:3比例确定推送人选,推荐到对口院校参加复试的人员名单将在美术学院网站以及美术楼宣传展示栏公示3日,无异议后上报教务处。
九、纪律和监督
专升本”工作在学校集体领导下本着“公正、公开、公平、择优、集体决策”的原则进行,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选拔工作,严明工作纪律,接受群众监督,保证选拔质量。一旦发现“专升本”工作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情况,无论何时查实,都要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纪委、监察处电话:028-62332881,教务处电话:028-62332123。
十、特别说明
1、为维护“专升本”工作的严肃性,凡获得“专升本”录取资格的应届专科毕业生不得放弃“专升本”资格。
2、对于2017年个别本科学校的某些特殊要求,教务处、美术学院将及时通知公告。如本细则没有涉及到的内容,以教务网站《阿坝师范学院教务处关于2017年选送我校优秀专科学生跨校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文件和最新通知为准。
3、由于本次专升本工作时间紧,请各位拟报名同学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并请密切留意班群通知。若有疑问可电话咨询(张老师18942820286)。
阿坝师范学院美术学院
2017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