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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美术系党总支关于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3-07-12点击数:

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

   根据省委、省教育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川教群组发[2013]02号)精神以及我校党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阿校群组发[2013]2号)文件精神,为了更好学习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增加我系师生的凝聚力,增强党员的战斗堡垒和模范带头作用,做好党群工作,结合我系实际,现设立我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组长:杜文意(系党总支副书记)

副组长:杨瑞洪(系主任)、黄洋(系副主任)

成员:马小勇(系党总支组织委员)

      焦  凤(系党总支纪检委员、学生党支部书记)

      母春生(教工党支部书记)  

      罗永禄(系办公室主任)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设在书记办公室(美术楼215)。

 

 

美术系党总支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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