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两委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两委会的内部管理,提高两委会学生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两委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其他学生的表率。
第二章 例会制度
例会是两委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传达学校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参加例会或其他会议要求:
(一)准时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二)请假必须得到批准,干事在所属部门部长处请假,部长及部长以上职务在团总支书记处请假,不得由他人代请。
(三)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四)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
第三章 工作制度
(一)各部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定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办公室。
(二)各部门在学期末,拟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存档。
(三)各部门组织活动必须在活动看站的前两周上交工作计划,活动结束后两天之内上交工作总结。
(四)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五)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学校领导及老师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六)各部门人员须上交一份个人资料到办公室存档。
(七)各部门每学期须举办一次活动,按抽签决定活动顺序。
第四章 考核制度
(一)为了加强两委会干部的管理,提高两委会干部、干事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设立考核制度。
(二)考核办法:
1、考核对象:两委会全体成员。
2、部长无故缺席3次者自动退出两委会,干事无故缺席5次者开除会籍;请假3次者算一次无故缺席。
(三)各个部门的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第一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部长的重要条件。
(四)各个部门的副部长协助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部分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副部长的重要条件。
(五)各个部门干事是否配合部长,积极完成部长所交代的任务,对本部门工作的完成情况是考核干事的重要条件。
第五章 奖惩制度
为加强两委会自身建设,调动广大两委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特设立奖惩制度。
(一) 两委会评优制度:
1、每学期进行一次评优活动,评出优秀干部和优秀干事,优秀干部由团总支书记、各部门领导和干事投票产生。优秀干事由部长推荐产生。
2、优秀干部和干事人选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① 大小会议缺勤不得超过两次
② 积极配合学校和系上开展的工作,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并能提出对工作有建设性的建议,有一定的领导组织能力。
③尊重老师、友爱同学,不得有违反校纪校规、系纪系规的行为。
(二)两委会惩罚制度:
1、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
① 一次未完成布置任务者。
② 开会不认真者。
③ 故意扰乱会场秩序者。
2、凡出现以下情况者开除:
① 内部搞分裂,搞帮派,不团结他人,影响工作开展者。
② 言行严重败坏学校、两委会形象者。
3、考试违反纪律或作弊者,一经查实,自动退出两委会。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美术学院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