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排课表是组织实施培养方案和落实开课计划的制度化依据,为合理安排教学组织中的时间、地点、人员和设施等,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和教学秩序稳定,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教务处《课表编排规程及运行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阿师院〔2022〕145号),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编排课表的原则
(一)严格执行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
人才培养方案是教学工作的基本纲领,是组织教学和管理教学过程的主要依据,也是编排课表的纲领性文件,它决定教学内容的总方向和总体结构,也决定课表的科学性。课程的生成即教学计划的生成要严格执行人才培养方案。
(二)运行稳定性原则
课表编排一旦确定,不能随意调整,必须保持课表稳定运行,教学秩序井然。
(三)合理编排课表原则
在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下,课程的编排需结合课程性质和特点,充分考虑学生的身心健康、接受能力,课堂教学效果,尽可能提高教学资源的利用率。
1、根据专业特性与课程性质一般应采取2节、4节、8节为一次课,原则上同一个教学班的同一门课程不能两天连排,以便学生有时间复习以消化理解所学知识,从而保证有较高的教学质量。
2、为了保障教学质量,每位教师每天安排课时原则上不超过8学时,每周安排课时原则上不超过18学时,每学期安排任教课程不超过4门。因特殊原因确需超过的由教科办在排课前填写《阿坝师范学院课表编排特殊情况备案表》报教务处备案。
3、各专业教研室应该在每学期第15周开展下学期开课计划工作,并在第17周进行发布,教师如有特殊情况需在17、18周与教研室沟通进行局部调整,并填写《阿坝师范学院教师课表调整申请表》报教务处备案。
4、排课应先满足本教研室教学安排,有其他学院教学任务的老师,排课安排不得与学院计划相冲突。
(四)照顾教师特殊情况的原则
强调教学质量意识,优化教学资源配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排课时间和教室选择上应给予适当照顾,优先排课:
1、年纪超过57岁(含)的教师;
2、患有疾病且正在康复期的教师;
3、有孕且暂未休产假的教师;
4、尚在哺乳期的教师;
5、直系亲属因病需长期治疗,需本人照料的教师。
6、教师学历提升、实习带队等原因需调整排课的需在提前报学院审批。
在不违背排课原则的情况下,排课要充分考虑以上情况教师的合理诉求,若因条件限制不能满足的,应以大局为重,服从学校整体安排,确保课堂教学活动正常进行。
二、课表编排流程
1、教学计划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排课前教科办按照教务处要求组织各教研室审定教学计划,核对教学计划与开课计划是否一致,防止漏排、错排事件的发生。
2、教学计划如有变动,教研室须在排课开始前报学院审批,如有撤销、更换或新增课程需要按照《阿坝师范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报教务处审批处理,教学计划一旦制定,非经学院领导及教务处同意,教研室、教师不得随意改变周学时或周次。
3、各专业教研室应在规定时间内制定开课计划,包括落实任课教师、合班情况、选课限制、学时安排、教室需求等,并以书面形式交教科办备案。
三、排课发布与调整
(一)第一次排课完成后,应通知教师查看,教师因特殊原因需进行微调的需在三天内,填写《阿坝师范学院教师课表调整申请表》经学院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修改。
(二)第二次排课完成后,教科办应及时登录教务处网页查询打印本二级学院教师课表。每位教师都要认真核对所承担的教学任务,并对上课时间、地点等进行签字确认。
(三)第二次排课完成后,由教务处组织学生进行第一轮选课。如第一轮选课结束后,公共选修课程因选课人数不足需撤销上课班级的,由教务处通知相关二级学院及任课教师,组织学生进行第二轮退改选。
(四)第二轮选课结束后,为避免选课学生课表冲突,非突发重大状况,原则上不受理教师更改教学计划申请。
四、课表运行管理
(一)课表一经排定,必须保持其相对稳定性,原则上不做变动。开学第一周不允许调停课。
(二)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酌情调课:
1、病假、婚假、丧假;
2、必须参加的校内外会议;
3、教师本人经批准的短期进修培训与所任课程时间发生冲突的;
4、教学安排不当的(如教室过大或过小,教学任务的调整等);
5、其他不可抗力确需调停课的。
(三)教师调停课必须提前办理调课手续,若遇网上办理调停课手续不便,由教师本人填写《阿坝师范学院教师临时调补课申请表》,写明调课原因,经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核查冲突、学院领导审批同意后,报教务处和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备案,并及时通知上课学生。
(四)因临时突发情况需调整上课地点或授课教师的,可先上课,后报备,保证教学秩序正常,因临时突发情况需停课的,必须向教务处教学运行科、任课二级学院领导电话请假,并通知学生,事后两天内补办调停课手续。
(五)本着“谁发起、谁负责”的原则,任课教师应及时将调停课情况送教务处、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和任课二级学院,并及时通知相关学生。因通知不及时或工作失误造成学生上课出现问题的,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六)教务处将定期公布调停课情况,单门课程调停课率(调停课学时与本门课程全部学时之比)原则上不能超过25%。
(七)未办理调课手续而自行变更上课时间、地点、课时的,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八)原则上不审批停课申请。凡节假日或学校临时组织的大型活动需停课的,须经主管校长批准,由教务处统一下发停课通知。
五、附则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执行,由美术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阿坝师范学院人才培养方案更改申请表
附件2:阿坝师范学院课表编排特殊情况备案表
附件3:阿坝师范学院教师临时调停补课申请表
附件4:阿坝师范学院教师课表调整申请表
附件1:
阿坝师范学院人才培养方案更改申请表
二级学院: 日期:
更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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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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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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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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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前后信息对照 |
更改前 |
更改后 |
课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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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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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课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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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课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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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课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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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课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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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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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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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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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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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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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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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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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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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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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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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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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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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原因 |
(可另附说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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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审批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教务处初审 |
年 月 日 |
教务处 审批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分管教学副校长 审批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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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表一式两份,教务处、学院各留存一份。
附件2:
阿坝师范学院课表编排特殊情况备案表
序号 |
二级学院 |
备案类型 |
任课教师 |
课程名称 |
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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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院 教研室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二级学院 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院长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盖章) |
教务处备案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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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备案类型按以下五种类型填写:超天课时、超周课时、超课程门数、外聘教师、待定教师。本表一式两份,教务处、学院各留存一份。
附件3:
阿坝师范学院教师临时调停补课申请表
课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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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班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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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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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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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停、补课原因说明 |
类型:因公( ) 因私( )
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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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上课时间地点 |
确定调(补)课时间地点 |
周次 |
日期 |
星期 |
上课时段 |
教室 |
周次 |
日期 |
星期 |
上课时段 |
教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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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院 教科办审核 (是否冲突) |
签名: 年 月 日 |
教务处 备案情况 |
签章: 年 月 日 |
质量监督与评估处检查补课情况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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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一式三份,学院、教务处、质量监督与评估处各存一份。
附件4:
阿坝师范学院教师课表调整申请表
课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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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班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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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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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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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原因 |
客观原因: □上课教室、班级冲突 □教室太小或不符合上课要求 主观原因: □身体原因(请提供相关医院证明) □家庭原因(孕妇、产妇或幼儿未入学无家人照顾) 其他原因(请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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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上课时间、地点 |
意向上课时间、地点 |
星期 |
上课时段 |
教室 |
星期 |
上课时段 |
教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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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所在 学院 意见 |
签章:
时间: |
开课 学院 意见 |
签章:
时间: |
开课学院 教学科研 办公室 核查意见 |
调整前务必检查是否有冲突,特别是公共课程,不确定时联系教务处课程管理工作人员。 调整情况说明:
签字: 年 月 日 |
教务处 处理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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