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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珂中国画创新教学名师工作室”管理细则总则

作者:时间:2025-04-07点击数:

第一条 为推进我校名师工作室建设,进一步发挥名师工作室作用,推动全校教师队伍素质的整体提升,根据阿坝师范学院《关于印发<《阿坝师范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阿师院〔2018212 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组建

第二条 名师工作室是以学习为主导,以研究为主体,以工作为主线,以骨干教师为纽 带,以提高教育教学、教育研究能力和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为目的的研修共同体。工作室在信息化环境下开展活动,传播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方法,充分发挥名优教师在教育中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促进美术学院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均衡发展,提升美术学院教育的知名度。

第三条 名师工作室的组成名师工作室由工作室领衔人 1 人(即名师)、骨干导师 3-5 人及青年教师 3-5 人组成。

第四条 名师的申报条件

(一)领衔人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师德高尚,堪称育人的模范、教学的能手、科研的专家。

2.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在本专业(学科)领域中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教师。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需要,男性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56 岁,女性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51 岁。

3.有较强的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实践能力,有较高的理论修养、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改革 创新的意识,有鲜明的教育风格或教育教学特色,业绩突出。

4.主持有省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在公开刊物发表有教研论文及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者优先。

5.具有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称号的教师申报名师工作室原则上直接确认通过。

(二)骨干导师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2.讲师及以上职称,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需要,男性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56 岁,女性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51 岁。

职责任务

第五条 名师工作室领衔人职责

1.主持名师工作室的工作,制定本工作室管理细则;制定本工作室四年建设规划,提交工作室总结;建立工作室青年教师成长档案,督促指导他们制定个人专业发展研修计划,提交研修总结并对其进行教育、管理和考评。

2.当好教学示范者与指导者。每学年在全校范围内进行至少一次名师示范课展示;组织并参与工作室青年教师的听课、评课活动,研究学科教学,指导工作室青年教师总结教育教学方法、经验、模式;钻研教育教学理论,每学期至少组织三次工作室成员的理论学习与教育教学研讨。

3.坚持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全面了解本学科最前沿的信息与发展动态;深入研究教育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进行教学方法、教学模式改革创新;指导工作室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力争在工作周期内撰写一批高质量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4.负责管理与维护工作室网站,以网络为平台开展与学员及其他本学科教师的合作与交流,展示工作成效,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第六条 名师工作室骨干导师职责

辅助领衔人做好对工作室青年教师的培养。

第七条 名师工作室青年教师职责

1.青年教师是名师工作室的学习者、研究者,是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的参与者。青年教师要树立良好的师德,倡导无私奉献精神,善于向名师学习,积极主动参加工作室的活动,在名师的引导下与工作室其他成员合作交流,共同成长。

2.制定个人四年发展规划;制定个人学年专业发展研修计划,做好各种研修活动记录。

3.努力提高教育教学实践水平,能够按照教育规律和学生的心理规律,智慧地开展教育

工作。每年至少上两次公开课或研究课;坚持撰写教学反思(含教学笔记、听课笔记、评课记录等),每年向工作室网站至少提供 1 篇高质量的教学设计、教学实录或教育案例。

4.刻苦学习,努力提升教育科学素养,不断丰厚教育学、心理学、学科教学的理论功底。每年至少研读一本教育教学专著,完成 1 篇读书笔记;四年内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 1 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鼓励个人或合作出版教材、专著。

5.坚持教育教学改革实验,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教学竞赛。

第八条 顾问职责与任务

1.为名师工作室提供理论支撑与业务指导。

2.为名师工作室开展各项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3.参与制定或修改工作室工作计划、管理细则,共同协商工作方式、工作时间。

组织管理

第九条 学校成立阿坝师范学院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负责二级学院名师工作室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发展规划处。其主要职责是:

1.审查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的资格;审查名师工作室培养发展计划、年度活动安排,检查名师工作室的工作和学习情况,审查名师工作室工作报告和经费使用情况。

2.对名师工作室及成员进行考核评估。

3.组织名师开展志愿支教 送教下乡和名师示范课等活动。

4.举办名师个人教学观摩、名师工作室研修活动展示、名师论坛、名师工作室成员展示课或教学大赛。

5.对名师的成果进行总结、宣传和推广。收集汇总名师在教育、教学、科研、学校管理、课程建设等方面的理论成果;支持名师出版教育教学著作。

名师工作室日常工作由首席名师进行组织与管理。

第十条 名师工作室经费标准为每个工作室每年 1 万元。名师工作室经费由领衔人所在

单位实行专户管理,领衔人负责具体开支,专款专用。经费主要用于名师工作室的建设、教科研活动、学员的奖励资金、名师工作津贴和参加高端培训学习交流及工作室成员加班费等。 学校为名师工作室的建立与运行划拨一定经费,经费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工作经费 2 万元;第二部分为工作绩效,领衔人、骨干导师分别为每年 50 个课时、40 个课时(年终结算时先发一半,年度考核合格者再补发另外一半)。

第十一条 名师工作室年度考核由学校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和领衔人两级负责。

1.领衔人考核名师工作室学员。名师工作室学员按要求填写《__________名师工作室学员年度考核表》(见附件),由学员所在学校根据其年度绩效考核、上岗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考评,签署考核评语,上交名师工作室,领衔人依据其综合情况进行考核。名师工作室学员的考核结果将作为继续任用、奖励及教师继续教育学分(每人每年计 10 分)计算的依据。考核不合格的学员,将调整出名师工作室。

2.学校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考核名师工作室。采取到名师工作室所在学院听课、座谈、查看网站、资料等形式,依据名师工作室开展活动情况,对名师工作室成员的培养规划实施情况、名师工作室成员的科研成果、教育教学或管理业绩、对学员考核等进行全面的综合考评。对工作业绩显著的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及成员,由学校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无进展或经费使用不当的工作室,由学校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办公室限期纠正。逾期不纠正的,将取消名师工作室领衔人资格。

第十二条 名师工作室考核项目及备查资料

1.发展规划、研修计划及总结(含三年规划、学年计划、年度总结)

2.示范课或讲座(教学设计、讲座提纲及音像资料)

3.指导学科教研活动(活动记录、照片)

4.课题研究(研究过程记录及成果)

5.撰写或发表论文(发表刊物复印件)

6.学科课程开发(校本教材、讲课教案或课件)

7.教师继续教育或校本培训(讲义提纲和课时数)

8.学院名师网运用及工作室网站建设

9.学院支持名师工作室建设情况

10、学院对首席名师及名师团队成员工作量落实情况

11、名师工作室经费开支情况

第十三条 名师工作室学员备查资料

1.师德修养(学校、领衔人考核意见)

2.参加名师工作室活动情况

3.发展规划、研修计划及总结(含三年规划、学年计划、年度总结)

4.读书计划及笔记

5.课题研究及参加教学竞赛成果(研究过程记录及成果)

6.撰写论文(发表刊物复印件)

7.档案建设(获奖及参加各类学术活动通知复印件)

8.参加教师继续教育或校本培训(听课记录、讲义提纲和课时数)

刘珂中国画创新教学名师工作室项目组

202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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