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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师范学院美术学院 实验(实训)室安全责任书

作者:时间:2022-02-20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技函[201936号)、《阿坝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实验教学的意见》等文件要求,课程行课期间任课教师为该实验(实训)室直接责任人,非行课时间实验管理人员为该实验(实训)室直接责任人,负责实验(实训)室的各项安全工作。各实验(实训)室(办公室、工作室)责任人必须高度重视实验(实训)安全工作,切实做好实验(实训)安全的各项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实验(实训)安全。

为保障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实验(实训)室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员工人身利益和公共财产安全,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职,加强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等检查和管理工作。并保存好相应图片视频和文字证据,做好实验(实训)室隐患点的排查和上报工作,杜绝安全事故。

二、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每学期实验(实训)课开课前,实验实训中心负责人、实验(实训)室管理员应对教学场馆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督促任课教师根据学院工作安排、课程实际及时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师生自防自救能力和安全意识。根据学校学院安排,及时制定符合专业实验(实训)室的学生安全实验操作规范及应急预案,教育督促学生遵守实验(实训)室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规定。

三、实训耗材等领取及使用按照学院要求规范执行。实验过程中指导教师要根据不同实验(实训)需求指导学生规范佩戴护目镜、手套等完备的防护用具。凡进入实验(实训)室工作的各类人员,认真阅读安全知识,明确安全规范和本人应承担的责任。

四、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进行的开放性等实验(实训)项目,指导教师要强化对学生实验安全教育、仪器设备规范使用教育,保证实验(实训)安全顺利进行。

五、实验室大型、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应严格按照《美术学院教学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办法(含高危设备操作规范)》开展教学工作。

六、仪器设备布局合理,摆放整齐、干净,废气、废液、废渣应分类堆放及时处理,防止污染。严禁违规使用易燃、易爆、危化等物品。消防器材要严格管理,任何人不得损坏、挪作他用,注意定点存放,过期及时更换,使其常处于有效状态。

七、加强水、电、气的管理,未经用电管理部门允许,严禁非电工人员乱接、乱拉电线和随意在线路上增加用电设备。电源、电闸下禁止摆放易燃物品,防止电源打火引起火灾,出现问题时及时关掉电源。下班离开实验室时关闭水、电、气开关。

八、实验(实训)场馆如有盗窃或其他意外事故发生,应及时报告保卫部门及主管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九、使用实验(实训)场馆的教师、学生应在使用场馆完毕后,及时检查实验(实训)场馆内的各项设施设备的完好状况、做好室内清洁等,并在《实验(实训)室使用记录册》上登记。

此责任书一式四份。安全责任人、学院和学校实验室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如责任人工作变动,对继任人仍有效。从签发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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